广州拟推出“善行卡” 低收入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可享5折优惠

2023-04-29 04:44:58 来源:南方网

为缓解低收入居民公共交通出行负担,进一步提升低收入居民综合保障水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民政局制订方案,拟实施低收入居民(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下同)乘坐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

乘坐公共交通可享受5折优惠

根据征求意见方案,低收入居民自愿申办羊城通实名卡(暂定名为“善行卡”)后,持善行卡乘坐公共交通可享受5折优惠。


(资料图)

涵盖公交、地铁、有轨电车、水巴等范围

低收入居民持善行卡可优惠乘坐以下公共交通:

(一)公交线路

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监管的编码公交线路(含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属地管理的公交线路,不含便民车、定制公交、观光巴士等特殊服务)。

(二)地铁线路及有轨电车

广州市域范围内地铁线路、有轨电车、APM线及地铁广佛线。

(三)水巴线路

广州市港务局统一监管的编码水上巴士线路。

其他征求意见事项

(一)已申领其他乘车优惠卡的低收入居民不再重复纳入优惠。已申领学生卡、老年人优待卡、残疾人卡、优抚卡等特种乘车优惠卡的低收入居民,不再纳入本优惠待遇范围。

(二)因低收入居民资格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先正常付费后补贴方式实现票价优惠。具体实现方式:

1.低收入居民正常充值使用善行卡,乘坐公共交通时,先按普通人群标准支付乘车费用。

2.由羊城通公司核定低收入居民优惠资格后,在次月15日前将应优惠金额(即实际支付票款比5折优惠多付部分),返还至善行卡后台账户。

(三)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类渠道申办善行卡。

根据征求意见方案,低收入居民可凭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前往羊城通卡办理点,或通过“穗康生活”微信小程序及相关官方政务服务平台的线上方式申请办理(首次办卡免制作费)。制卡完成后,低收入居民可到服务网点现场取卡或付费快递到家。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

《广州市低收入居民公共交通票价优惠实施方案》意见的通告

为做好低收入居民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的颁布实施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穗交运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广州市低收入居民公共交通票价优惠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为期30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注明“低收入居民优惠方案意见”)

邮编:510620

(二)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guanrt@g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广州市低收入居民公共交通票价优惠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穗交运规字〔2021〕7号印发,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为缓解低收入居民公共交通出行负担,进一步提升低收入居民综合保障水平,对广州市低收入居民(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下同)实施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票价优惠范围

(一)公交线路

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监管的编码公交线路(含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属地管理的公交线路,不含便民车、定制公交、观光巴士等特殊服务)。

(二)地铁线路及有轨电车

广州市域范围内地铁线路、有轨电车、APM线及地铁广佛线。

(三)水巴线路

广州市港务局统一监管的编码水上巴士线路。

二、票价优惠对象及方案

(一)优惠对象

广州市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上述优惠对象中已申领学生卡、老年人优待卡、残疾人卡、优抚卡等特种乘车优惠卡的,不再纳入本优惠待遇范围。

(二)优惠折扣

低收入居民自愿申办羊城通实名卡(以下暂定名为“善行卡”),持善行卡乘坐公共交通享受5折优惠。

(三)优惠方式

1.低收入居民正常充值使用善行卡,乘坐公共交通时,先按普通人群标准支付乘车费用。

2.由羊城通公司核定低收入居民优惠资格后,在次月15日前将应优惠金额(即实际支付票款比5折优惠多付部分),返还至善行卡后台账户。

三、实现方式

(一)申办善行卡

低收入居民凭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前往羊城通卡办理点,或通过“穗康生活”微信小程序及相关官方政务服务平台的线上方式申请办理(首次办卡免制作费)。制卡完成后,低收入居民可到服务网点现场取卡或付费快递到家。

(二)核验低收入居民身份

1.办卡核验。低收入居民在申请办理善行卡时,应当提供有效证件,并签署资料真实性以及相关承诺书。羊城通公司对低收入居民身份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2.优惠资格核验。羊城通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当月低收入居民优惠资格核验后,将应优惠金额返还至善行卡后台账户。不再属于低收入居民身份的,停止其善行卡特殊优惠,卡片可作为普通羊城通卡使用。

3.优惠资金返还。持卡人携带善行卡在羊城通公司任意充值网点、自动充值终端、具备NFC功能手机进行写卡操作后,即可实现应优惠金额的充值返还。

(三)其他

1.善行卡的使用。善行卡仅限本人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善行卡。使用伪造、变造的善行卡或者冒用他人善行卡的,停止该善行卡的优惠功能。

2.善行卡如有遗失,需前往羊城通卡办理点或通过“穗康生活”微信小程序或相关官方政务服务平台登记挂失。因遗失或破损等原因导致失效而无法使用的,在补办善行卡期间,补办费用以及因无法享受优惠而产生的公共交通费用由低收入居民自行承担。

3.对于不再符合低收入居民身份并已停止善行卡优惠功能的群众,若按规定再次符合低收入居民身份时,需重新申办(激活)善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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