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因我自己家庭中的婚姻问题,有幸在网络信息迸发的时代遇到你。
(资料图)
我是一个本来被老公宠得像女儿,婚后有孩有宠,生活美满的幸福女人,但早前已经诉讼离婚,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婚姻关系,确实只是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后因为孩子和财产的事情,我跟前夫之间还是难以逃过争吵等令人糟心的各种问题。原以为离婚能够得到解脱,可是煎熬持续。我心里有无数话,想一一述说,今天我选择以这样书信的形式,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认真复盘,向您倾诉。
一、前夫的出轨系他无法抵御欲望诱惑作出的决定,每个人的决定是自己的选择,且由自己最终作出,其他人没有最终的决定权,因此,前夫的决定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后果,前夫作为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决定买单。
二、离婚是我深思熟虑的决定,我反复自问,针对前夫出轨能不能原谅。抛开孩子、双方家庭来说,我是无法原谅的。在我与前夫协商的期间,我尝试适应“原谅”的状态,发现自己是难受的,确实给予一个机会可以延续这个小家庭,但我对前夫的不信任,同样也被延续。
亲人都说,给点时间双方,也给予对方时间去证明,时间是彼此的良药,他能痛改前非。但我内心已经因为被前夫的伤害刻上烙印,无论是什么样的过错,只要前夫一旦触及痛处,对我来说都是二次伤害。所以受伤的人是我,其他人根本无法理解我痛苦的感受。选择离婚定是经过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其后我亦清楚,关于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我无法避免,不得不继续思考的重要问题。
三、由于与前夫在孩子抚养问题的分歧,我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将这件家事交由法院这个第三方权威机构处理。我通过某书、某音的了解,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一知半解地开启我的离婚诉讼,但我似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法律以及诉讼程序的严谨性。
关于证据问题,让我栽了很多跟头。起诉状网上有各种各样的模版,但证据无法完全套模版。前夫出轨是过错方,法律上,我以此可主张判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作为抚养权对我有利的因素。可是,事与愿违,我在发现前夫出轨的时候,事情已经被揭发。我只能收集事后跟对方对话的证据。
是的,单凭录音、微信聊天,都只是片面证据。前夫法庭上否认后,这些证据苍白无力。我才后知后觉需要提供前夫跟第三者之间的来往记录才能进一步印证。
在这件事上,我最大的失误主要有两点:1、我在知道、发现对方出轨之时,冲动行事,应当深入了解事情的细节和真相,一来可以核实真相不冤枉好人,排除自己可能的错误猜想,二来我在核实的过程中就可以收集证据;2、诉讼中,原告对主张的事实有举证责任,我需要在举证期限内准备以及整理证据,但当自己整理时已经无法弥补收集证据的时机了,草草提起诉讼,证据还未开始尽力准备,举证期限就已经迫在眉睫,根据网上的证据模版,我所提交的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内容等出现各种瑕疵。
亡羊补牢,在法官以及书记员的耐心指导后,我庭审后再次梳理。但最终结果可以知道,我还是输在了证据上,也没想到前夫竟然为了胜诉可以厚颜无耻,否认出轨过错。这也让我看清这个男人,不值得。以往他对我的好,如今我已无法忆起。
四、财产分割算是在我预料之中,可接受的结果,多了少了我知道无法算清,我也因为在收集能够收集的证据,以及整理证据上花了大量时间,再看财产里面的交易流水明细,我深知自己没有这个时间对对方的一分一毫算得清清楚楚。只要不是自己吃很大的亏,在可接受范围内的结果,我不想再耗时耗神去计算。
五、因为证据的问题,以及开庭期间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我一心以为法官会同情女性,倾向女性,从而将孩子判归我我,最终还是吃了没有请专业律师的亏,错误听信前夫对孩子的安排,造成孩子在对方家稳定生活的假象,错失抚养权。
事后,为了争取孩子,我在探望孩子时,故意将孩子滞留在身边,对方也因此以各种理由刁难限制或者缩短我探望孩子,甚至直接不让我探望孩子。周而复始,我终于发现孩子的痛苦。原本为了尽可能减少离婚对孩子伤害的父母,最后还是把孩子当作筹码一样,相互推拉。现在,我发现孩子越来越内向了,不愿意表达。我知道,这跟我和前夫之间的斗争有关。
所以,我选择接受现实,抚养权、探视权都是法律上的权利,但我是孩子的监护人,没有抚养权,我还是有探视权的。孩子终将成长,我是孩子的护航人,为了孩子,我也可以尽我能力付出自己。或者,一方适当的放手,才能让前夫也不再因为我为难孩子,才能给予孩子一个至少舒适的生活环境。
感谢律师倾听我的倾述,您无需回复。文章到此,我像是看了一场电影般。电影散场,我亦释怀,很多很多的细节,我已忽略不写,因为,于我而言已经吸取教训。希望孩子身体健康,学业事业顺利。走出片场,我还是我自己,生活仍需继续。前路遥遥,我心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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